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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奔力品牌系列产品营销联合体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力奔力品牌系列产品营销联合体,是集品牌管理、产品营销和市场策划为一体的市场开发机构,本章程中简称联合体。机构总部及品牌所有者为青岛新韩特殊橡胶制品有限公和海阳力奔力健身器材有限公司,其运营的品牌包括:力奔力、OXY、 FITBODY、SIMPLEFITNEES。
第二章 宗 旨
第二条 联合体以“诚信合作、互惠共赢”为原则,构建区域性和全国性的自由、灵活、开放的产品营销团队,建立健康有序、多元高效的商业运作网络。打造“力奔力”系列品牌,推广“力奔力”健康产业,进而带动全国健身休闲体育用品行业的发展,正确引导健身爱好者的需求和消费。
第三章 运营方式
第三条 联合体按最低出厂价,向所有成员提供联合体所运营的“力奔力”品牌系列产品,各成员根据自己的业态形式开展销售活动。
第四条 联合体对成员的业态形式和订购量基本不做任何限制,不收取任何费用,而且加入自愿退出自由。只要具备合法的商业运作资格的法人、团体、组织机构和个人,包括网购运营商,对联合体产生有效购买行为的,都可成为联合体的成员,停止有效购买即可视为退出联合体。
第五条 对于有信心、有条件申请区域代理商意向的成员,经与联合体协商,订立产品代理合同,联合体将加大对其支持力度。
第六条 联合体将对成员的销售业绩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评审,业绩突出者,联合体将给与经济上的奖励, 同时在促销政策上加大支持力度。(奖励制度另行规定) 第七条 联合体对“力奔力”品牌系列产品实行四个“统一”和一个“宣传”, 即统一产品标准、统一品牌标识、 统一全国售价、统一售后服务和强力广告宣传支持。
1、统一产品标准,即提供给成员的产品将严格按照国际和国家的相关标准进行生产,质量、规格、包装等实行全国统一标准。
2、统一品牌标识,每一种品牌, 实行全国统一标志。
3、统一销售价格,实行全国统一的零售价格。
4、统一售后服务,对每一品牌和每个成员实行统一的售后服务。
5、宣传,即广告宣传和网络信息发布。在对产品进行统一的广告宣传的同时,根据个别地区的销售进展状况,宣传力度将有所调整。
第八条 各成员应严格遵守以上品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联合体的品牌产品,维护联合体及其运营的“力奔力”系列品牌的形象。
第四章 联合体的职能
第九条 联合体向成员提供高品质、高优惠的产品销售权,并提供必要的产品知识、营销策略的培训,提供全方位的售后服务。
第十条 联合体将不断开发具有市场潜力大、利润空间广的产品,及时推荐给各成员。并在广告、信息等各方面给与各成员大力支持,保障各成员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第十一条 联合体将努力促成各成员间的团结合作和信息交流,维护各成员的利益,维护和提高联合体的品牌优势和行业口碑,以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第五章 关于知识产权
第十二条 联合体向成员提供的“力奔力”品牌系列产品中,相当数量的产品是国家专利产品。其中包括在世界上只有三个国家拥有该项技术的多色多层胶管,青岛新韩特殊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是国内唯一拥有该项技术和生产能力的企业。除此之外“力奔力”品牌系列产品中所用的名称、商标、标识等知识产权全部归新韩特殊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所有,是受国家商法、商标法、不正当竞争防止法和其他相关法律保护的,未经授权禁止任何人将其进行复制和转用。
第六章 免责事项
第十三条 联合体向各成员提供的产品,如出现质量问题,联合体将无条件退换,除此之外,由于成员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丢失和损坏,由成员自行负责,与联合体无关。
第十四条 因成员违法经营或违反本章程规定,造成的任何后果,均由成员自己承担,联合体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其他连带责任。
第十五条 成员与第三者达成的任何形式的交易行为而导致的任何性质的损失和损害,联合体概不负责。
第十六条 网购运营商成员,在网上进行交易时,因黑客恶意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因非故意及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网站暂时关闭、服务中断以及数据资料的丢失,从而导致成员的经济损失,由成员自己负责,联合体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属青岛新韩特殊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